教育部推動「認輔制度」,鼓勵教師認輔適應困難及行為偏差學生,教師扮演「個別關懷、愛心陪伴」的角色功能,這種角色行為係屬下列何者?
(A)初級預防
(B)次級預防
(C)三級預防
(D)診斷治療
統計: A(1386), B(1172), C(46), D(9), E(0) #369943
詳解 (共 10 筆)
並且教育部寫明了這是【初級預防】
次級預防-輔導室:團體輔導、個別諮商。
三級預防-輔導室引進資源:診斷、治療。
雖然有些無奈,
但應該還是維持官方原答案:(A)比較安全喔!
● 初級預防乃針對一般學生及適應困難學生進行一般輔導。
● 二級預防乃針對瀕臨偏差行為邊緣之學生進行較為專業之輔導諮商。
● 三級預防乃針對偏差行為及嚴重適應困難學生進行專業之矯治諮商及身心復健。
當年答案(B)
輔導人員推動認輔制度,並鼓勵學校教育人員、退休教師認輔適應困難及行為偏差學生,此工作在三級預防輔導模式中屬於: (A)一級預防 (B)二級預防 (C)三級預防 (D)以上皆非
次級預防(二級)-輔導室、專輔教室
三級預防-縣市政府下面的學諮中心的心理師等。
題目中說認輔<<適應困難及行為偏差學生>>,都已經有問題出現了,怎麼可能是初級啊?
難道這題又要死背起來了嗎???!!!!!
「最佳解」的答案(倒數第二行)有爭議。如同第四樓給的考古題,認輔教師應該屬於次級預防才是。
以下是我上網找到的「認輔制度」資料
內容裡面的認輔對象上就有提到是"有特殊困難"必須協助者(次級預防的對象:適應困難學生偏差行為、高危險群學生)
認輔制度
一、認輔制度:
教育部在「青少年輔導計畫」中,重大的教育政策之一,是為順應現代教育需求,而產生的一項紮實生根的學校認輔制度,是一項持續不斷的輔導工作。亦是在「建立學輔導新體制」實驗方案中,期望藉由認輔制度的推動加強,使每位孩子受到更適切的輔導。
二、主要內涵
依據「教育部試辦認輔制度實施要點」規定,「認輔制度」的執行關係到學校、教師、學生、家長、教育行政機關,涉及的層面既深且廣。茲就認輔教師之工作、學校應行辦理事項二個層面分述如下:
(一)認輔教師: (1)晤談認輔學生(每週至少一次,三十分鐘以上)。
(2)電話關懷認輔學生(每月至少一次)。
(3)實施認輔學生家庭訪問(必要時進行)。
(4)接受輔導知能專業研習修。
(5)接受專業督導,提升認輔品質及績效(配合輔導中心安排進行)。
(6) 摘記認輔記錄(扼要記錄晤談、電話連絡、家庭訪問要點)。
(二)學校: (1)鼓勵教師及社區社會人士參與認輔工作。
(2)遴選編配認輔教師及接受認輔學生名冊。
(3)規劃學校認輔教師與輔導知能研習或個案研討。
(4)規劃學校認輔教師接受專業督導。
(5)保管認輔學生資料記錄冊及電腦建檔事宜。
三、認輔對象
(一)有特殊困難必須協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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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類型 |
問題徵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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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向性行為問題 |
濫發脾氣、不守規律、逃學、逃家、撒謊、破壞行為、傷害別人、偷竊、打架、說粗話、欺負弱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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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向性行為問題 |
畏縮、消極、過分依賴、做白日夢、自虐、不合群、敵意情緒、自殺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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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業適應問題 |
偏愛或偏惡某些功課、考試作弊、偷懶、學業成績不穩定、不做功課、低成就、注意力不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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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畸習僻 |
口吃、偏食、咬指甲、吸吮拇指、尿床、吸煙、喝酒、肌肉抽搐、吸食藥物或毒品、性不良適應(過度手淫、窺視、沉迷黃色書刊、不當性遊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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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慮徵候 |
◎ 由過度焦慮引發的身體不適症狀:發抖、嘔吐、情緊張、坐立不安、肚痛、頭昏、心胸不適、全身無力 ◎強迫性思考與動作 ◎ 歇斯底里:手足麻痺、身體痙攣、雙重人格、無法說話、視物、聽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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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 症候 |
如躁鬱症、自閉症等 |
(二)有特殊需求必須滿足者
即一般所謂的「特殊學生」。身心方面有障礙的學生,固然會因身心殘疾影響學習行為與生活適應,資賦優異學生,也會因心理成熟較同儕為快,齊一式的學習進度無法滿足期個別需求,而造成心理與行為的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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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學生類別 |
涵蓋範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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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副優異學生 |
一般智能、學術性向、藝術才能、創造能力、領導才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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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學生 |
智能障礙、視覺障礙、聽覺障礙、語言障礙、肢體障礙、身體病弱、學習障礙、發展遲緩、自閉症、嚴重情緒障礙、多重障礙 |
四、教育價值
「認輔制度」在學校逐步落實發展心後,產生下列三大教育價值:
1. 闡揚教師大愛
「認輔制度」的實施,提供教師具體輔助學生管道,由於有認輔的關係,教師較能掌握學生問題之關鍵,認輔教師在專業上不斷成長,得以確保能夠提供「有能力的愛」,充分闡揚教師大愛。透過教師大愛協助學生成長發展,此為具體教有價值之一。
2. 落實專業助人服務
所有的學生中,適應困難及偏差行為之學生永遠占著一定的比例,且隨著社會變遷、時代複雜,而有日益升高之趨勢。,除了一般教育措施之加強外,需更為專業的助人服務措施適予介入,「輔導」、「諮商」、「心理治療」的工作於是在教育的領域內逐次發展。然數十年來這些不同層次的專業助人服務工作並未確立其應有角色地位與功能,「認輔制度」實施以後,「輔導」及簡易的「諮商」將逐步在各級學校生根發展,在教育的領域內,為學生提供更為專業的助人服務。
3. 發揮輔導的教育功能
「認輔制度」的輔導對象為適應困難學生偏差行為學生,這些學生原本即學校中的「弱勢族群」,他們的學習效果較差,往往成為教育上的沈重負擔些學生經過認輔教師們的關懷與協助,適應困難之現象以紓緩,偏差行為之傾向能有轉移,受教性提高,輔導的教育功能始能得致真正的發揮。
3.( 1 )教育部推動「認輔制度」,鼓勵全體中小學教師認輔適應困難及偏差行 為學生,認輔教師扮演「個別關懷,愛心陪伴」的角色功能,這種角色行為係屬(1)初級預防(2)次級預防(3)三級預防(4)診斷治療。
台中縣94年度代理教師甄選
認輔制度應該是二級預防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