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評鑑下列敘述何者有誤?
(A)主管機關應至少每三年辦理一次評鑑
(B) 由教育部組成評鑑小組進行評鑑
(C)特殊教育班評鑑包含行政資源的評鑑
(D)對評鑑報告初稿不服的受評鑑學校可提出申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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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44), B(1602), C(208), D(291), E(13) #423704

詳解 (共 10 筆)

#658675
第4條 為辦理特殊教育評鑑,本部應組成評鑑小組或委託學術團體或專業評鑑機構定期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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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4652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評鑑辦法  民國1000516

第3

本部應對前條學校辦理特殊教育之成效實施評鑑,其評鑑類別及對象如下:

一、校務評鑑:對國立特殊教育學校之校長領導、行政管理、課程教學、學務輔導、實習輔導、環境設備、社群互動及績效表現等進行之評鑑。

二、特殊教育班評鑑:對學校特殊教育班之行政資源、課程教學、學生輔導、轉銜服務及績效表現等進行之評鑑。

三、專案評鑑:基於特定目的或需求,對特殊教育進行之評鑑。

前項第一款及第二款之評鑑,每三年應辦理一次;第三款之評鑑,得視需要辦理之。

第4

為辦理特殊教育評鑑,本部應組成評鑑小組或委託學術團體或專業評鑑機構定期為之

前項所定學術團體或專業評鑑機構,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經核准立案之全國性學術團體或經核准立案且設立宗旨與特殊教育相關之全國性民間團體或專業機構。

二、有專業客觀之評鑑實施計畫,包括足夠之評鑑領域專家學者、完善之評鑑委員遴選與培訓制度、足夠之專(兼)任行政人員及健全之組織及會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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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5479

大概是因為有個"或"字

所以不只由教育部組成,可委外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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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7019
教育部只負責國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其他的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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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5948
第 47 條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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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9489
法規名稱:特殊教育法 
修正日期:民國 108 年 04 月 24 日
第 47 條  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辦理特殊教育之成效,主管機關應至少每四
年辦理一次評鑑,或依學校評鑑週期併同辦理。
直轄市及縣(市)主管機關辦理特殊教育之績效,中央主管機關應至少每
四年辦理一次評鑑。

前二項之評鑑項目及結果應予公布,並對評鑑成績優良者予以獎勵,未達
標準者應予追蹤輔導;其相關評鑑辦法及自治法規,由各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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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38230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評鑑辦法 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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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6821
108年3月29日修正(4月24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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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0748
評鑑由「每3年」辦理1次,修正為「每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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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5952
以現場來說應該大部分的特教評鑑應該幾乎都還是委外團體居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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