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 【段考】國一公民上學期 權限,請先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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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83), B(316), C(885), D(295), E(0) #356799
統計: A(283), B(316), C(885), D(295), E(0) #356799
詳解 (共 10 筆)
#426148
法律新修,司法院見解變更,選項皆是。
最高法院九十七年度第二次民事庭會議紀錄(節本)
討論事項:
「祭祀公業條例」施行後相關問題之研討
決定:
以祭祀公業為當事人者,法院作裁判書,應依下列方式記載
:
一、祭祀公業經登記為法人者,應依記載法人之例,載為「○○
法人某祭祀公業」,並列管理人為其法定代理人。
二、祭祀公業尚未登記為法人者,應按非法人團體之例,載為「
某祭祀公業」,並列管理人為其法定代理人。
三、訴訟已繫屬於本院者,在原審關於祭祀公業之記載,係以管
理人自己名義為祭祀公業任訴訟當事人之方式記載,祇須當
事人欄內予以改列,藉資更正,不生當事人能力欠缺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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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6539
【房地產最新裁判選輯】祭祀公業條例已於民國九十七年七月一日施行,祭祀公業未依該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規定向主管機關登記為祭祀公業法人者,依本院最新見解,仍不失為非法人團體,自有當事人能力(最高法院97年度台上字第2140號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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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142
分公司係由總公司分設之獨立機構,其與[總公司]實際上屬於[同一法人格]
民訴40條IV 中央或地方機關,有當事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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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3419
「村里為[地方行政區域]之一,亦屬村里人民之[集合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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