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 【段考】國一公民上學期 權限,請先開通.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68), B(397), C(1668), D(520), E(0) #389613
統計: A(68), B(397), C(1668), D(520), E(0) #389613
詳解 (共 5 筆)
#523215
| 第 8 條 | 本法所稱公司負責人:在無限公司、兩合公司為執行業務或代表公司之股 東;在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為董事。公司之經理人或清算人,股份有限公司之發起人、監察人、檢查人、重整 人或重整監督人,在執行職務範圍內,亦為公司負責人。 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之非董事,而實質上執行董事業務或實質控制公司之 人事、財務或業務經營而實質指揮董事執行業務者,與本法董事同負民事 、刑事及行政罰之責任。但政府為發展經濟、促進社會安定或其他增進公 共利益等情形,對政府指派之董事所為之指揮,不適用之。 |
52
3
#525787
在無限公司、兩合公司為執行業務或代表公司之股 東
其他情況~股東不為負責人
46
0
#3530669

11
0
#5354761
公司法第8條(公司負責人)
0
0
#7272414
答案為 (C) 股東。
根據《公司法》第 8 條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負責人定義如下:
- 當然負責人:董事(包含董事長)。 [1, 2]
- 職務負責人:監察人、經理人、清算人、發起人、重整人、重整監督人,在執行職務範圍內,也是公司負責人。 [1, 3]
股東僅是公司的出資者,除非其兼任董事或經理人等職位,否則在法律定義上不屬於公司負責人。
ㅤㅤ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