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得限定內容、目的及其範圍授權行政機關發布法規命令之原則,稱為何種法律原則?
(A)法律安定性原則
(B)法律授權明確性原則
(C)法律優位原則
(D)法律禁止溯及既往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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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8), B(2902), C(114), D(9), E(0) #345019
統計: A(48), B(2902), C(114), D(9), E(0) #345019
詳解 (共 2 筆)
#388087
①授權明確性原性之意義:
指立法者雖可授權行政機關以命令補充法律規定,惟授權條文本身必須合乎明確性的要求,換言之,其授權必須具體到足以拘束行政命令僅能在其意旨內進行補充規定之地位。其包括下列三要素:
(一)內容明確:授權法律必須表明,何一種特定問題應由行政機關以命令規範之。
(二)範圍明確:授權法律必須表明,行政機關僅得在何種界限內自主決定命令的內容。
(三)目的明確:授權法律必須表明,立法者授權行政機關訂定之法規命令所要追求的目的為何。
②授權明確性原則在我國實務之見解:
(一)釋字第313號
若法律就其構成要件,授權以命令為補充規定者,授權之內容及範圍應具體明確。
(二)釋字第367號
1、如法律之授權涉及限制人民自由權利者,其授權之目的、範圍及內容須符合具體明確之條件。
2、法律概括授權之要件:
(1)符合立法意旨且未逾越母法之限度。
(2)執行法律有關細節性、技術性之事項。
(3)內容不能牴觸母法或對人民之自由權利增加法律所無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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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9281
法律授權明確性原則:1.內容明確2.目的明確3.範圍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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