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於 X5 年簽訂一項工程建造合約,合約總價為 $4,500,000。相關建造資料如下:

該公司原採成本回收法認列工程損益,X7 年初發現此會計處理錯誤改採完工百分比法(依成本投入比例估計)。此一工程損益認列方法之錯誤更正,對甲公司財務報表之影響,下列敘述何者正確?(不考慮所得稅之影響)
(A) X6 年底保留盈餘應增加 $960,000
(B) X6 年淨利應增加 $585,000
(C) X6 年淨利不受影響
(D) X6 年淨利應增加 $3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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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 B(11), C(6), D(28), E(0) #930099
統計: A(4), B(11), C(6), D(28), E(0) #930099
詳解 (共 4 筆)
#4280604
個人見解:
國際會計準則第 8 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動及錯誤」(以下簡稱 IAS8) 之目的,係訂定選擇與變更會計政策之標準,連同會計政策變動、會計估計變動與 錯誤更正之會計處理與揭露,以提升企業財務報表之攸關性與可靠性,以及該等財 務報表於不同期間及與其他企業財務報表之可比性。
根據上述螢光筆部分所述,為了使財務報表更攸關及可靠,「錯誤更正」之會計處理需「調整」財務報表。
錯誤:錯誤可能發生於財務報表要素之認列、衡量、表達或揭露。除決定 錯誤對於特定期間之影響數或累積影響數,在實務上不可行外,企業應於 發現錯誤後之首次通過發布之整份財務報表中,按下列方式追溯更正重大 前期錯誤: (a) 重編錯誤發生之該前期所表達之比較金額;或 (b) 若錯誤發生在所表達最早期間之前,則應重編所表達最早期間之資 產、負債及權益之初始餘額。
財務報表發布日在會計師查核報告日之後,而大部分的查核報告日都在2月中旬以後。假設三個日期如下:
I—————I—————I
12/31 2/15 3/1
x6年12月31日為會計年度終了日,假設「查核報告日」為X7年2月15日,「財務報表發布日」為3月1日,因為X7年初發現錯誤但又沒有超過3月1日所以應按(a)(b)二方式追溯更正重大前期錯誤。
《錯誤》
x6
收入 1,440,000
成本 1,440,000
《正確》
x6
收入 1,800,000
成本 1,440,000
(a) 重編錯誤發生之該前期所表達之比較金額
所以x6年綜合損益表的淨利數字應增加3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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