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涉嫌業務過失致死罪,在偵查中,檢察官選任乙擔任鑑定人,在偵查庭開庭前一天,檢察官才對乙送達傳票,其記載乙是本案的鑑定人、乙的姓名、性別、住所等訊息、擔任鑑定人的案由、應該報到的時間、前往地方法院檢察署報到以及無故不到將命拘提。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檢察官不得自行選任乙擔任鑑定人
(B)對乙的傳票可以隨時送達
(C)對乙的傳票應該由法官簽名
(D)若乙屆時無故不到場不得下令拘提
詳解 (共 1 筆)
未解鎖
傳喚被告(第71條)傳喚鑑定人(第175...
私人筆記 (共 1 筆)
未解鎖
第 175 條 傳喚證人,應用傳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