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13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 29 條規定:「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對警察依本法行使職權之方法、應遵守之程序或其 他侵害利益之情事,得於警察行使職權時,當場陳述理由,表示異議。」有關本條人民得「表示異議」 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強化警察即時反省及反應之能力,為其立法目的之一
(B)保障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表示不同意見之自由權利,並具有得以即時合法排除或抗拒警察行使職權之 法律效果
(C)警察認為該異議有理由者,應立即停止或更正執行行為;認為無理由者,得繼續執行
(D)經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請求時,警察應將異議之理由製作紀錄交付之
統計: A(730), B(2136), C(396), D(1170), E(46) #1202951
詳解 (共 10 筆)
前項異議,警察認為有理由者,應立即停止或更正執行行為;
n
認為無理由者,得繼續執行,經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請求時,應將異議之理由製作紀錄交付之。
選項D:經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請求時,警察應將異議之理由製作紀錄交付之 (限無理由時,有理由時停止或更正執行就可以)
這一 題
考選部給的答案是B、D
原因是B選項,人民沒辦法排除或抗拒警察行使職權之 法律效果 D選項是因為少了錢前面那段,認為無理由者,得繼續執行,經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請求時....
這樣子記會比較簡單一點。
(A)強化警察即時反省及反應之能力,為其立法目的之一。
正確 V
(B)保障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表示不同意見之自由權利,並具有得以即時合法排除或抗拒警察行使職權之法律效果。
不正確
民眾
不可以排除或抗拒警察行使職權之法律效果。
不可以排除或抗拒國家公權力。
(C)警察認為該異議有理由者,應立即停止或更正執行行為;認為無理由者,得繼續執行
正確
依據釋字535號,由當場執勤員警階級最高人、最資深員警,決定義務人、利害關係人「當場表示異議」有無理由?
認為有理由者,應立即停止或更正執行行為。
認為無理由者,得繼續執行。
(D)經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請求時,警察應將異議之理由製作紀錄交付之
正確
但限於「無理由」的情況下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80145&flno=29
警察職權行使法 第 29 條
(義務人、利害關係人,「得」「當場」「表示異議」)
I. 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對警察依本法行使職權之方法、應遵守之程序或其他侵害利益之情事,得於警察行使職權時,當場陳述理由,表示異議。
II. 前項異議,警察認為有理由者,應立即停止或更正執行行為;認為無理由者,得繼續執行,經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請求時,應將異議之理由製作紀錄交付之。 (C) (D)
III. 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因警察行使職權有違法或不當情事,致損害其權益者,得依法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
D有錯誤????沒吧
3F 大大是不是搞錯了?
三、警察對於異議認為無理由時,為保障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之權益,明確責任歸屬,爰於第二項後段明定得繼續執行,經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請求,應將異議之理由作成紀錄交付之。
取自1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