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20 關於誣告罪,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至警局謊稱自己遭到性侵,由於並未指定犯人,甲不成立任何犯罪
(B)甲誣告 12 歲之乙竊盜,由於乙尚無責任能力,因此甲不構成刑法第 169 條第 1 項誣告罪
(C)刑法第 169 條第 1 項之罪之成立,以受誣告之人確因誣告受刑罰或懲戒處分為必要
(D)甲至地方檢察署一併誣告乙、丙、丁犯詐欺罪,依實務見解,甲僅成立一個誣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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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06), B(545), C(249), D(954), E(15) #2429682
統計: A(206), B(545), C(249), D(954), E(15) #2429682
詳解 (共 8 筆)
#4905661
(B)甲誣告 12 歲之乙竊盜,由於乙尚無責任能力,因此甲不構成刑法第 169 條第 1 項誣告罪--> 最高法院28年度決議:『誣告未滿14歲之人犯罪,不構成刑法上之誣告罪』
(D)甲至地方檢察署一併誣告乙、丙、丁犯詐欺罪,依實務見解,甲僅成立一個誣告罪--> 49年台上833判例:實務認為此情形為單純一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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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81297
誣告罪構成要件該當的判斷
最高法院108年台上字第1063號刑事判決
本院20年上字第253 號、43年台上字第251 號判例旨揭:「誣告罪之成立,以明知所告事實之虛偽為要件,若輕信傳說懷疑誤告,縱令所告不實,因其缺乏誣告故意,仍難使負刑責。」、「誣告罪之成立,須其申告內容完全出於憑空捏造,若所告尚非全然無因,衹因缺乏積極證明致被誣告人不受訴追處罰者,尚難遽以誣告論罪。」
及本院25年上字第2925號判例揭示:「刑法第169條第1項之誣告罪,以使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之意思,進而向該管公務員誣告為要件,若因公務員之推問而為不利他人之陳述,縱其陳述涉於虛偽,除具有同條第2項之情形外,即與誣告罪之要件不符」,均係在說明誣告罪之成立,行為人主觀上須有「真實惡意」,且所申告之事實須出於「憑空捏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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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99216
此類題型以法益侵害個數為判斷會簡單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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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57158
註解:當年度原先答案給D,理由應同上詳解所述,出題者想要點出B選項認「誣告不能負刑事責任知人,不成立誣告罪」此實務見解的不合時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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