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22. 房東甲出租雅房給女大學生 A,且將自己房間與浴室之共壁鑿了一個小洞,某日 A 入浴時發現甲將眼睛貼在小洞上,憤而與男友將甲扭送警局。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成立刑法第 315 條之 1 無故窺視他人非公開活動罪
(B)甲得以自己係因擔心 A 浪費水電、瓦斯,小洞僅供監視為理由,排除刑事責任
(C)甲未利用任何工具窺視,其無刑事責任
(D)甲自己係房屋所有權人,其無刑事責任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594), B(52), C(567), D(72), E(0) #231988
統計: A(594), B(52), C(567), D(72), E(0) #231988
詳解 (共 10 筆)
#210104
考選部AC給分
14
1
#810127
依現行法制,未使用能延展知覺之工具來偷看,即不該當315-1,頂多違反社維法
5
0
#376229
那房東弄小洞太客氣了
應該整片牆都裝監視窗面.一面可外看,一面不可外看
應該整片牆都裝監視窗面.一面可外看,一面不可外看
5
1
#497087
這題是司法官的考題...在考兩種法之間的構成要件和法效果, ..其實若不送分也應該合理。
若是實際狀況,這種偷看人家洗澡的行為,檢察官適用法條錯誤,法官應該也要能判斷得出來...XD
只是那個"洞"是不是具有「工具」的性質。爭議太大...
5
0
#436344
考選部AC給分...
所以送分呀!!!
所以送分呀!!!
4
0
#425175
這題會AC都給,是因為實務判決上尚未形成判例,有法官認為單純挖洞偷看不構成本條要件。
4
0
#369462
= =沒罪的話還得了.. 房東都搞這一套就好了
3
1
#635711
缺少(A) 甲成立刑法第 315 條之 1 無故窺視他人非公開活動罪
2
0
#302536
考選部AC給分
2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