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23. 下列對於「警察」敘述,何者正確?
(A) 學理上警察與實定法警察二者不同
(B) 學理上警察主要強調其功能
(C) 實定法警察為組織法上警察
(D) 警察法之警察為學理上警察
(E) 憲法第八條之警察機關僅指組織法上形式之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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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010), B(970), C(968), D(267), E(127) #712174
統計: A(1010), B(970), C(968), D(267), E(127) #712174
詳解 (共 5 筆)
#1344996
廣義警察:學理上的警察、實質上的警察
狹義警察:法定上的警察、實定法上的警察、形式上的警察、組織上的警察
憲法上的警察>廣義
憲法上的警察>廣義
警察法、警執法>狹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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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97187
V(A) 學理上警察與實定法警察二者不同
V(B) 學理上警察主要強調其功能
V(C) 實定法警察為組織法上警察
(D) 警察法之警察為學理上警察
形式上、實定法上
(E) 憲法第八條之警察機關僅指組織法上形式之警察
憲法第8條包含
1. 指廣義、作用法
2. 狹義、組織法
【廣義】的警察:釋字588、憲法第8條、功能上、作用法上、【學理上】、【實質意義】的警察。
【狹義】的警察:【法定上】、【實定法上】、【組織法上】、【形式意義】、形式上的警察、警察機關與警察人員之總稱(警察職權行使法 第 2 條、警察法 第 9 條)。
例如:警察法、警察職權行使法、警械使用條例、警察人員人事條例 (警察人員人事條例 第 3 條, 所稱警察人員,指依本條例任官授階執行警察任務之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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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8880
WHY? 誰能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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