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3.下列關於沒收的陳述,何者為非?
(A)違禁品或專科沒收之物,得單獨宣告沒收,不以主刑之存在為前提
(B)實務見解認為,賭博場所仍能視為供犯罪所用之物而予以沒收
(C)供犯罪所用或犯罪預備之物,以屬於犯罪行為人者為限,始得沒收
(D)實務見解認為,違禁物固不問屬於犯人與否,均應沒收,但該物如果屬第三人所有,則其是否違禁,即應視該第三人有無違禁情形為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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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87), B(1525), C(1093), D(871), E(14) #197795
統計: A(287), B(1525), C(1093), D(871), E(14) #197795
詳解 (共 9 筆)
#1485576
今年有修法,C選項也是錯的了
(C)供犯罪所用或犯罪預備之物,以屬於犯罪行為人者為限,始得沒收
>>行為人以外之人,如無正當理由提供或取得者,亦得沒收
| 第 38 條 | 違禁物,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沒收之。 供犯罪所用、犯罪預備之物或犯罪所生之物,屬於犯罪行為人者,得沒收 之。但有特別規定者,依其規定。 前項之物屬於犯罪行為人以外之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團體,而無正當理 由提供或取得者,得沒收之。但有特別規定者,依其規定。 前二項之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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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179
如果B有理,那性侵犯的犯罪工具也應該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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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78170
B是說「場所」不能沒收。
修法後C選項
原則:供犯罪所用或犯罪預備之物,以屬於犯罪行為人者為限,始得沒收
例外:行為人以外之人,如無正當理由提供或取得者,亦得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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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1345
D,如電台微波發射器,屬於管制用品,合法電台自然可以使用,如寄放於非法電台或被偷取,自然不應被沒收,而應該發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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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3983
沒收限動產吧!賭博「場所」是不動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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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6135
咦?!可是B也是錯的呀
答案應該是B+C
請阿摩修改,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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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9716
哈哈二樓說的好好笑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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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88044
還是看不董B錯字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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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5707
請問C是錯在犯罪行為人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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