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6地方性公民投票是地方公民參與公共事務的重要管道,試問依照公民投票法的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地方性公民投票案應分別向直轄市、縣(市)政府提出
(B)直轄市、縣(市)政府對於公民投票提案,是否屬地方自治事項有疑義時,應報請行政院認定
(C)地方性公民投票案提案人數,應達提案時最近一次直轄市長、縣(市)長選舉選舉人總數千分之五以上
(D)地方性公民投票案提案、連署應附具文件、查核程序及公聽會之舉辦,應以法律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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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22), B(478), C(552), D(1179), E(11) #320186
統計: A(122), B(478), C(552), D(1179), E(11) #320186
詳解 (共 7 筆)
#2836245
公投法2017已修法囉!
選項(C)應改為:(地方性)公民投票案提案、連署人數、應附具文件、查核程序及發表會或辯論會之舉辦,由直轄市、縣(市)以自治條例定之。
(參照公投法第28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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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3520
1.地方性公民投票案應分別向直轄市、縣(市)政府提出
2.直轄市、縣(市)政府對於公民投票提案,是否屬地方自治事項有疑義時,應報請行政院認定
3.地方性公民投票案提案人數,應達提案時最近一次直轄市長、縣(市)長選舉選舉人總數千分之五以上
4.公民投票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公民投票案提案、連署應附具文件、查核程序及公聽會之舉辦,由直轄市、縣(市)以自制條例定之。
2.直轄市、縣(市)政府對於公民投票提案,是否屬地方自治事項有疑義時,應報請行政院認定
3.地方性公民投票案提案人數,應達提案時最近一次直轄市長、縣(市)長選舉選舉人總數千分之五以上
4.公民投票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公民投票案提案、連署應附具文件、查核程序及公聽會之舉辦,由直轄市、縣(市)以自制條例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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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88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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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78597
(A)公民投票法第26條第1項
(B)公民投票法第26條第2項
(C)公民投票法第27條第1項
(D)公民投票法第2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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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5230
107公投法已修改 這題是否要改答案呢? C是不是也算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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