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個別化教育方案」之敘述,下列何者是最不適當的?
(A)寫出該生有多少時間在特殊班或普通班接受服務
(B)以普通用詞描寫該生目前的行為表現水準
(C)寫出該生每日的活動計畫
(D)寫出該生被期待的學習目標及其評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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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9), B(16), C(84), D(15), E(0) #71352
統計: A(29), B(16), C(84), D(15), E(0) #71352
詳解 (共 3 筆)
#2707658
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
第 9 條
一、學生能力現況、家庭狀況及需求評估。(B)以普通用詞描寫該生目前的行為表現水準
二、學生所需特殊教育、相關服務及支持策略。(A)寫出該生有多少時間在特殊班或普通班接受服務
三、學年與學期教育目標、達成學期教育目標之評量方式、日期及標準。(D)寫出該生被期待的學習目標及其評量方法
四、具情緒與行為問題學生所需之行為功能介入方案及行政支援。
五、學生之轉銜輔導及服務內容。
前項第五款所定轉銜輔導及服務,包括升學輔導、生活、就業、心理輔導、福利服務及其他相關專業服務等項目。
參與訂定個別化教育計畫之人員,應包括學校行政人員、特殊教育及相關教師、學生家長;必要時,得邀請相關專業人員及學生本人參與,學生家長亦得邀請相關人員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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