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於98 年7 月11 日以後的新規定,公立學校員工總人數在三十四人以上者,進用具有就業能
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的多少百分比?
(A)百分之一
(B)百分之二
(C)百分之三
(D)百分之四。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17), B(184), C(1242), D(76), E(0) #117913
統計: A(117), B(184), C(1242), D(76), E(0) #117913
詳解 (共 9 筆)
#201584
記憶:超過33人,要有3%的身心障礙就業保障名額
65
18
#230376
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三十四人以上者,
進用具有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百分之三。
私立學校、團體及民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六十七人以上者,進用具有
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百分之一,且不得少於
一人。
進用具有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百分之三。
私立學校、團體及民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六十七人以上者,進用具有
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百分之一,且不得少於
一人。
20
0
#648939
公共停車場應保留百分之二停車位,作為行動不便之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
位,車位未滿五十個之公共停車場,至少應保留一個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
位。非領有專用停車位識別證明者,不得違規占用
位,車位未滿五十個之公共停車場,至少應保留一個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
位。非領有專用停車位識別證明者,不得違規占用
16
0
#861564
我是這樣想的,如果34人,卻只佔1%或是2%,這樣算下來都不足1人;只有34乘以3%才會滿1人
13
0
#325075
| 第 38 條 | 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三十四人以上者, 進用具有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百分之三。 |
8
0
#624905
車位2%
7
0
#644896
不好意思 樓上車位2趴是指什麼呢?
1
0
#1077119
同上觀點,67*1%才會占一人。 理解之後就不用死記囉!!~
1
0
#1331566
回應8F,67*1%只有0.67 ,不到1人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