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甲某日為討賭債,將債務人A拘禁於狗籠中直到A願意還錢為止,拘禁 A 至第 3 日時,甲臨時
有事,僅向友人乙佯稱與A有小過節,希望能給他一點教訓,並希望乙能接手監控A,乙基於義 氣相挺,監控A達 2 日之久。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乙應成立私行拘禁罪之相續的共同正犯
(B)乙應成立私行拘禁罪之相續的教唆犯
(C)乙雖不知討債之事實,仍應構成恐嚇取財罪的共同正犯
(D)乙因不知討債之事實,屬共同正犯之踰越,僅成立恐嚇取財罪的過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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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184), B(79), C(259), D(145), E(0) #3255117
統計: A(4184), B(79), C(259), D(145), E(0) #3255117
詳解 (共 2 筆)
#6189132
(A) 乙應成立私行拘禁罪之相續的共同正犯
相續共同正犯 a.k.a事中共同正犯、承繼共同正犯:指在前行為人已著手實行後至犯罪終了前,後行為人中途加入並與前行為人有共同犯罪之決意進而參與犯行,若前後行為間存在著相互利用、補充關係,應成立共同正犯。
資料來源:奧立夫的一本搞定基礎刑法(我覺得這本很讚!但有新修法的話要注意內文是否有更新,因為我買的比較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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