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關於公示送達,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對於當事人之送達,有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者,受訴法院得依聲請,准 為公示送達
(B)對於當事人之送達,有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且無人為公示送達之聲請 者,受訴法院之書記官應依職權公示送達
(C)曾受送達之被告變更其受送達之處所,而未向法院陳報,致送達之處所 不明者,受訴法院之書記官應依職權公示送達
(D)公示送達,應由法院執達員保管應受送達之文書,而於法院網站公告曉 示其應受送達人可隨時領取
詳解 (共 2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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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149:I 對於當事人之送達,...
未解鎖
係指對於當事人之送達,在有民事訴訟法第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