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關於囑託送達和公示送達,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於外國為送達而當事人之住所不明者,法院均應依職權囑託該國法院為公示送達
(B)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者,法院均應依職權公示送達
(C)於外國為送達者,雖預知無法送達,仍不得為公示送達
(D)於有治外法權人之住居所或事務所為送達者,得囑託外交部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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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4), B(254), C(53), D(1237), E(0) #2770039

詳解 (共 7 筆)

#5121572
民事訴訟法第144條
於有治外法權人之住居所或事務所為送達者,得囑託外交部為之。

民事訴訟法第145條
1.於外國為送達者,應囑託該國管轄機關或駐在該國之中華民國使領館或其他機構、團體為之。
2.不能依前項規定為囑託送達者,得將應送達之文書交郵務機構以雙掛號發送,以為送達,並將掛號回執附卷。
 
民事訴訟法第146條
對於駐在外國之中華民國大使、公使、領事或其他駐外人員為送達者,應囑託外交部為之。

民事訴訟法第149條

對於當事人之送達,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受訴法院得依聲請,准為公示送達:
一、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者。
二、於有治外法權人之住居所或事務所為送達而無效者。
三、於外國為送達,不能依第一百四十五條之規定辦理,或預知雖依該條規定辦理而無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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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70095

第 144 條

於有治外法權人之住居所或事務所為送達者,得囑託外交部為之。(D)


第 149 條

對於當事人之送達,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受訴法院得依聲請,准為公示送達:

一、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者。(B)

二、於有治外法權人之住居所或事務所為送達而無效者。(A)

三、於外國為送達,不能依第一百四十五條之規定辦理,或預知雖依該條規定辦理而無效者。(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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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9673

整理給自己看,謝謝大家的講解。

關於囑託送達和公示送達,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於外國為送達而當事人之住所不明者,法院均應依職權囑託該國法院為公示送達

民事訴訟法第145條

1.於外國為送達者,應囑託該國管轄機關或駐在該國之中華民國使領館或其他機構、團體為之。

2.不能依前項規定為囑託送達者,得將應送達之文書交郵務機構以雙掛號發送,以為送達,並將掛號回執附卷。

民事訴訟法第149條

對於當事人之送達,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受訴法院得依聲請,准為公示送達

三、於外國為送達,不能依第一百四十五條之規定辦理,或預知雖依該條規定辦理而無效者

(B)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者,法院均應依職權公示送達

民事訴訟法第149條

對於當事人之送達,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受訴法院得依聲請,准為公示送達

一、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者。

(C)於外國為送達者,雖預知無法送達,仍不得為公示送達

民事訴訟法第149條

對於當事人之送達,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受訴法院得依聲請,准為公示送達

三、於外國為送達,不能依第一百四十五條之規定辦理,或預知雖依該條規定辦理而無效者

(D)於有治外法權人之住居所或事務所為送達者,得囑託外交部為之

民事訴訟法第144條

於有治外法權人之住居所或事務所為送達者,得囑託外交部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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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12123
(A)民訴145           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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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73027
A145B149C149D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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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75300
第145條 Ⅰ於外國為送達者,應囑託該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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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21252

第 144 條
於有治外法權人之住居所或事務所為送達者囑託外交部為之。


第 145 條
於外國為送達者囑託該國管轄機關或駐在該國之中華民國使領館或其他機構、團體為之。
不能依前項規定為囑託送達者,得將應送達之文書交郵務機構以雙掛號發送,以為送達,並將掛號回執附卷。

第 146 條
對於駐在外國之中華民國大使、公使、領事或其他駐外人員為送達者囑託外交部為之。

第 149 條
對於當事人之送達,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受訴法院得依聲請,准為公示送達:
一、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者。
二、於有治外法權人之住居所或事務所為送達而無效者。
三、於外國為送達,不能依第一百四十五條之規定辦理,或預知雖依該條規定辦理而無效者。
駁回前項聲請之裁定,得為抗告。
第一項所列各款情形,如無人為公示送達之聲請者,受訴法院為避免訴訟遲延認有必要時,得依職權命為公示送達。
原告或曾受送達之被告變更其送達之處所,而不向受訴法院陳明,致有第一項第一款之情形者,受訴法院得依職權,命為公示送達。
原告、聲請人、上訴人或抗告人未依第一百三十三條第二項規定指定送達代收人者,受訴法院得依職權,命為公示送達。

第 150 條
依前條規定為公示送達後,對於同一當事人仍應為公示送達者,依職權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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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6042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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