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現行法規,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必須成立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下列何者非特教推行委員會的 任務:
(A)審議及推動學校年度特殊教育工作計畫
(B)召開安置及輔導會議,協助特殊教育學生適應教育環境及重新安置服務
(C)審議特殊教育課程和教學內容
(D)推動無障礙環境及特殊教育宣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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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1), B(486), C(484), D(34), E(0) #1674638
統計: A(21), B(486), C(484), D(34), E(0) #1674638
詳解 (共 9 筆)
#2521365
審議特殊教育課程和教學內容 →課發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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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85572
|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設置辦法 |
第 3 條
學校為辦理特殊教育學生學習輔導等事宜,應成立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
以下簡稱本會),其任務如下:
一、審議及推動學校年度特殊教育工作計畫。
二、召開安置及輔導會議,協助特殊教育學生適應教育環境及重新安置服
務。
三、研訂疑似特殊教育需求學生之提報及轉介作業流程。
四、審議分散式資源班計畫、個別化教育計畫、個別輔導計畫、特殊教育
方案、修業年限調整及升學、就業輔導等相關事項。
五、審議特殊教育學生申請獎勵、獎補助學金、交通費補助、學習輔具、
專業服務及相關支持服務等事宜。
六、審議特殊個案之課程、評量調整,並協調各單位提供必要之行政支援
。
七、整合特殊教育資源及社區特殊教育支援體系。
八、推動無障礙環境及特殊教育宣導工作。
九、審議教師及家長特殊教育專業知能研習計畫。
十、推動特殊教育自我評鑑、定期追蹤及建立獎懲機制。
十一、其他特殊教育相關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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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71311
國民中(小)學課程發展委員會組織要點(建議)
職掌:
一、 考量學校條件、社區特性、家長期望、學生需要等相關因素,結合全體教師和社區資源,發展學校本位課程,並審慎規劃學校課程計畫。
二、 審查各學習領域、特殊教育班(含集中式特殊教育班、分散式資源班或巡迴輔導班。必要項目)課程計畫,內容包含學年及學期之學習目標、單元活動主題、相對應核心素養內涵、學習重點與內容、時數、備註等項目。
三、 應於每學年開學前一個月,擬定下一學年度學校課程計畫。
四、 審查自編教科用書。
五、 議決校訂課程內涵,決定應開設之彈性學習課程(含特殊需求領域。必要項目)。
六、 審查各學習領域課程小組之計畫與執行成效。
七、 負責課程與教學的評鑑,並進行學習評鑑。
八、 規劃教師專業成長進修計畫,增進專業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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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2857
審議特殊個案之課程、評量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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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9159
課程計畫是交給課程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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