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依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組織法第 2 條規定,下列那一事項不屬於該所掌理的事項?
(A)勞動統計之規劃、彙整、分析及管理
(B)職業安全衛生技術及管理之研究
(C)職業傷病危害評估及管理之研究
(D)研究企劃管理及成果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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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73), B(21), C(52), D(301), E(0) #1027706
統計: A(473), B(21), C(52), D(301), E(0) #1027706
詳解 (共 7 筆)
#1455201
(A)選項是規定在 [勞動部組織法] 第2條第8款
這個工作是 勞動部內部單位~ 勞動關係司 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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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6953
關鍵字: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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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5955
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組織法
2條(掌理事項)
本所掌理下列事項:
一、勞動市場、人力資源及就業安全之研究。
二、勞動關係、勞動條件及勞動福祉之研究。
三、職業安全衛生技術及管理之研究。
四、職業傷病危害評估及管理之研究。
五、研究企劃管理及成果推廣。
六、其他有關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事項。
本所掌理下列事項:
一、勞動市場、人力資源及就業安全之研究。
二、勞動關係、勞動條件及勞動福祉之研究。
三、職業安全衛生技術及管理之研究。
四、職業傷病危害評估及管理之研究。
五、研究企劃管理及成果推廣。
六、其他有關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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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5576
本所掌理下列事項:
一、勞動市場、人力資源及就業安全之研究。
二、勞動關係、勞動條件及勞動福祉之研究。
三、職業安全衛生技術及管理之研究。
四、職業傷病危害評估及管理之研究。
五、研究企劃管理及成果推廣。
六、其他有關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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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8435
不對吧,勞動統計是勞動部的統計處負責的啦。請看勞動部處務規程第1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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