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趙老師與學生討論作弊問題,多位學生表示:「作弊如果被抓到,會被記過,所以 不敢作弊。」根據柯柏格(L. Kohlberg)的道德認知發展論,這些學生的道德發展是下列哪一取向?
(A)避罰服從取向
(B)相對功利取向
(C)尋求認可取向
(D)社會法制取向
統計: A(13268), B(187), C(124), D(675), E(0) #743957
詳解 (共 10 筆)
柯爾柏格道德發展的三期六段論
一、道德成規前期:學前幼稚園至小學中低年級(九歲以下)
(一)避罰服從取向:恐懼懲罰,無條件服從權威者,個體認為凡是不被懲罰的行為都是好的;遭到批評、指責的行為都是壞的。
(二)相對功利取向:行為對錯視行為後果賞罰而定,道德是一種利益交換,希望得到比付出多,類似買賣的關係,認為得到利益就是好的。
二、道德循規期:小學高年級到青春期(九到十二歲)
(三)尋求認可取向:以人際關係和諧導向,順從傳統要求,表現從眾行為。
(四)順從權威取向:以法治觀念判斷是非,信守法律權威,重視社會秩序。
三、道德自律期:青年末期接近人格成熟時開始(十二歲以上)
(五)法治觀念取向:表現思考的靈活性,不用單一的規則去評價個體行為,法律為公益而制定,行為對錯視雙方契約或大眾的共同認可而定。
(六)普遍倫理取向:個人根據他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以建立道德判斷、一致和普遍性的信念,信念的基礎是人性尊嚴、真理、正義和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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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法制取向: 此階段的道德觀,是以合於社會大眾權益所訂定之法規為基礎做為道德判斷標準的。強調達到共同一致的歷程規範,因而使個人價值與意見相對受重視,無論社會規範如何,只要是合理考慮社會利益,則法律可以修改。經由此種程序訂定法規之後,個人等於跟社會簽了契約,個人行為合於契約規定者,就是道德行為。 基此,可以判斷避罰與校規無關,因為學生只是因為「抓到會被記過」而不作弊,對於校規內容(合理與否)並沒有下判斷。
※至於合理與否的問題不在討論範圍,先予敘明。
前習俗道德期(規則由他人制定)
1.避罰服從:只從表面看行為後果的好壞,盲目服從權威,主要在逃避懲罰。
2.相對功利
後習俗道德期(個體依自己選擇的倫理原則來定義自己的價值觀)
1.社會法治取向:了解行為規範是維持社會秩序且經社會大眾同意而建立的。同時,為社會好,法律是可以改變的。
2.普遍倫理取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