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有關總統、副總統資格與產生方式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總統、副總統候選人均須年滿 40 歲
(B)二個以上政黨,不得共同推薦一組總統、副總統候選人
(C)因歸化取得中華民國國籍者,不得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
(D)副總統缺位時,總統應提名候選人,由立法院補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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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29), B(4743), C(2660), D(1558), E(0) #2128380
統計: A(329), B(4743), C(2660), D(1558), E(0) #2128380
詳解 (共 10 筆)
#3776179
(A)憲法 第45條:中華民國國民年滿四十歲者,得被選為總統、副總統。
(B)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 第22條 第一項
依政黨推薦方式向中央選舉委員會申請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者,應檢附加蓋內政部
發給該政黨圖記之政黨推薦書;二個以上政黨共同推薦一組候選人時,應檢附一份政黨
推薦書,排列推薦政黨之順序,並分別蓋用圖記。同一政黨,不得推薦 二組以上候選人,
推薦二組以上候選人者,其後登記者,不予受理。
(C)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 第20條 第二項
回復中華民國國籍、因歸化取得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或香港、澳門居民經許可
進入臺灣地區者,不得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
(D)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第七項
副總統缺位時,總統應於三個月內提名候選人,由立法院補選,繼任至原任期屆滿為止。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 第68條
副總統缺位時,總統應於三個月內提名候選人,由立法院補選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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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16201
連戰(國民黨)宋楚瑜(親民黨)共同參選過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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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6472
補充(D)副總統缺位時,總統應提名候選人,由立法院補選.
依憲法本文及增修條文之規定,當總統缺位時,應如何處理?
(A)由副總統繼任,並辦理副總統之補選
(B) 由副總統繼任,不辦理副總統之補選
(C)由副總統代行總統職權,並辦理總統之補選
(D) 由副總統代行總統職權,不辦理總統之補選
依憲法增修條文之規定,副總統缺位時,應如何處理?
(A)由人民重新補選
(B)由行政院院長代理
(C)由總統提名候選人,由立法院補選
(D)不用另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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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49330
外國人或無國籍人歸化者,不得擔任下列各款公職:
一、總統、副總統。
二、立法委員。
三、行政院院長、副院長、政務委員;司法院院長、副院長、大法官;考
試院院長、副院長、考試委員;監察院院長、副院長、監察委員、審
計長。
四、特任、特派之人員。
五、各部政務次長。
六、特命全權大使、特命全權公使。
七、蒙藏委員會副委員長、委員;僑務委員會副委員長。
八、其他比照簡任第十三職等以上職務之人員。
九、陸海空軍將官。
十、民選地方公職人員。
前項限制,自歸化日起滿十年後解除之。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
定。
一、總統、副總統。
二、立法委員。
三、行政院院長、副院長、政務委員;司法院院長、副院長、大法官;考
試院院長、副院長、考試委員;監察院院長、副院長、監察委員、審
計長。
四、特任、特派之人員。
五、各部政務次長。
六、特命全權大使、特命全權公使。
七、蒙藏委員會副委員長、委員;僑務委員會副委員長。
八、其他比照簡任第十三職等以上職務之人員。
九、陸海空軍將官。
十、民選地方公職人員。
前項限制,自歸化日起滿十年後解除之。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
定。
依據國籍法規定c也不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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