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民國100年11月30日修正公布的「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所稱兒童係指未滿幾歲之人?
(A)10歲
(B)11歲
(C)12歲
(D)13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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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8), B(139), C(7256), D(288), E(0) #65400
統計: A(18), B(139), C(7256), D(288), E(0) #65400
詳解 (共 6 筆)
#379522
兒童福利法已經廢除了!
100年已將「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名稱修正為「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第 2 條 本法所稱兒童及少年,指未滿十八歲之人;所稱兒童,指未滿十二歲之人 ;所稱少年,指十二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人。
100年已將「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名稱修正為「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第 2 條 本法所稱兒童及少年,指未滿十八歲之人;所稱兒童,指未滿十二歲之人 ;所稱少年,指十二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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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6859
13開始就是 thirteen, fourteen, fifteen,所以12以前是兒童,13以後是青少年teena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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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9526
所以兒童指"未滿12"是沒有錯的!
少年是12歲以上~
少年是12歲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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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234
未滿12歲不就是不到12歲嗎??
應該選未滿13~才有包括12~不是嗎?@@
應該選未滿13~才有包括12~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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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4499
兩方說的都有道理。不過粗略以國小、國中的年齡界線,
大致上就是12歲。
只有國小有在慶祝兒童節。: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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