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有關警械持有與使用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最正確?
(A) 私人大樓保全員依自衛槍枝管理條例規定得申請持有防暴網
(B)警察盤查遭拒,即得使用槍械
(C)警察取締違規如遭抗拒,而有受到突襲之虞時,得依規定使用警械
(D)警察人員使用警銬後,依規定不須向長官報告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00), B(39), C(2919), D(95), E(0) #1196115

詳解 (共 6 筆)

#2703487
警械使用條列 (A)私人保全並非能使用...
(共 168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8
9
#4357501

(A)私人大樓保全員依自衛槍枝管理條例規定得申請持有防暴網


不正確


警械許可定製售賣持有管理辦法 第 7 條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80046&flno=7

警械許可定製售賣持有管理辦法 第 7 條

 

I. 僱(任)用警衛、保全人員、巡守人員或依法執行稽查公務人員之機關、機構、學校、公司、行號、工廠、民間守望相助組織,得檢附下列文件向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申請許可購置警、電氣警(棒)(擊器)、防暴;其設有分支機構者,應由各該分支機構向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申請許可:

 

一、申請書。

二、申請單位證明文件。

三、許可廠商產品中文說明書。

四、申請購置電氣警棍(棒)(電擊器)、防暴網加附使用人在職證明文件及照片3張。

 

II. 未僱用警衛之金銀珠寶業者,其負責人得依前項規定申請許可購置電氣警棍(棒)(電擊器)、防暴網。

 

III. 前2項申請許可購置電擊器屬拋射式者,以運送保全人員為限。

 

 

電擊器屬拋射式者:電擊槍。 

 

 

 

(B)警察盤查遭拒,即得使用槍械

 

不正確

 

需遭抗拒,而有受到突擊之虞時,得依本條例規定使用警械。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80042&flno=4

警械使用條例 第 4 條

(得使用警刀或槍械之情形)

 

I. 警察人員執行職務時,遇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使用警刀或槍械

 

一、為避免非常變故,維持社會治安時。

 

二、騷動行為足以擾亂社會治安時。

 

三、依法應逮捕、拘禁之人拒捕、脫逃,或他人助其拒捕、脫逃時。

 

四、警察人員所防衛之土地、建築物、工作物、車、船、航空器或他人之生命、身體、自由、財產遭受危害或脅迫時。

 

五、警察人員之生命、身體、自由、裝備遭受強暴或脅迫,或有事實足認為有受危害之虞時。

 

六、持有兇器有滋事之虞者,已受警察人員告誡拋棄,仍不聽從時。

 

七、有前條第1款、第2款之情形,非使用警刀、槍械不足以制止時。


(警械使用條例 第 3 條,得警棍制止之情形)

 

II. 前項情形於必要時,得併使用其他經核定之器械。

 

(得警棍指揮、得警棍制止、得併使用其他經核定器械、得使用警銬)

 

應勤警械:警、警、防暴

 

考、神、網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80042&flno=5

警械使用條例 第 5 條

 

警察人員依法令執行取締盤查等勤務時,如有必要得命其停止舉動或高舉雙手,並檢查是否持有兇器。如遭抗拒,而有受到突擊之虞時,得依本條例規定使用警械。

 

(得使用警棍指揮、得使用警棍制止、得使用警刀或槍械、得使用警銬、得使用其他經核定之器 

 

 

 

V(C)警察取締違規如遭抗拒,而有受到突襲之虞時,得依規定使用警械


正確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80042&flno=5

警械使用條例 第 5 條

 

警察人員依法令執行取締盤查等勤務時,如有必要得命其停止舉動或高舉雙手,並檢查是否持有兇器。如遭抗拒,而有受到突擊之虞時,得依本條例規定使用警械。

 

 

(得使用警棍指揮、得使用警棍制止、得使用警刀或槍械、得使用警銬、得使用其他經核定之器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80042&flno=3

警械使用條例 第 3 條

(得警棍制止之情形)

 

警察人員執行職務時,遇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使用警棍制止

 

一、協助偵查犯罪,或搜索、扣押、拘提、羈押及逮捕等須以強制力執行時。

 

二、依法執行職務遭受脅迫時。

 

三、發生第4條第1項各款情形之一(警械使用條例 第 4 條,得使用警刀或槍械之情形),認為以使用警棍制止為適當時。

 

 

 

 

(D)警察人員使用警銬後,依規定不須向長官報告


不正確


警械:警棍、警刀、槍械、其他經核定之器械 (警銬)

 

警棍指揮不用報告


其餘警棍制止使用警刀或槍械使用警銬使用防護型噴霧器,都要報告長官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80042&flno=10

警械使用條例 第 10 條

 

警察人員使用警械後,應將經過情形,即時報告該管長官。但使用警棍指揮者,在此

 

 

 

https://6laws.net/6law/law3/%E8%AD%A6%E5%AF%9F%E4%BA%BA%E5%93%A1%E4%BD%BF%E7%94%A8%E9%98%B2%E8%AD%B7%E5%9E%8B%E6%87%89%E5%8B%A4%E8%A3%9D%E5%82%99%E6%B3%A8%E6%84%8F%E8%A6%81%E9%BB%9E.htm

 

警察人員使用防護型應勤裝備注意要點 第 5 點

 

使用防護型噴霧器,應提供必要救護醫療協助,並將使用經過情形報告該管長官

14
1
#3514484
(A) 警械許可訂製售賣管理辦法 第7條...
(共 124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0
0
#4541936

A 警械許可定製售賣持有管理辦法

B 需遭抗拒而有受突襲之虞 (並列要件)

C 正確

D 僅有使用警棍指揮不須報告

8
0
#2833082

(A) 私人大樓保全員依自衛槍枝管理條例規定得申請持有防暴網 
(B)警察盤查遭拒,即得使用槍械 缺少得命其停止舉動或高舉雙手,並檢查是否持有兇器

阿摩線上測驗: http://www.yamol.tw/reponse.php?id=37939499&dostatus=&noslave=1&exp=420#ixzz5HSWHLRni

(C)警察取締違規如遭抗拒,而有受到突襲之虞時,得依規定使用警械  第5條
(D)警察人員使用警銬後,依規定不須向長官報告
  警銬>應勤

阿摩線上測驗: http://www.yamol.tw/reponse.php?id=37939499&dostatus=&noslave=1&exp=420#ixzz5HSW2umna

4
1
#4609006


2
0

私人筆記 (共 2 筆)

私人筆記#3625598
未解鎖
警械 第5條
(共 6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0
0
私人筆記#1769329
未解鎖
僱(任)用警衛、保全人員、巡守人員或依法...
(共 311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4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