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甲教唆乙傷害 A,乙到 A 住處外等候,見 B 自屋內走出,誤認係 A,遂將 B 毆打成傷,依實務
見解,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對 B 應負教唆傷害罪
(B)甲與乙對 B 應負共同傷害罪
(C)甲對 A 應負教唆傷害未遂罪
(D)甲對 B 不負任何罪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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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307), B(1180), C(852), D(1895), E(0) #2017694
統計: A(5307), B(1180), C(852), D(1895), E(0) #2017694
詳解 (共 10 筆)
#3496695
教唆發生客體錯誤
若行為依一般社會通念屬教唆者客觀可預見,則教唆者論原教唆之罪(同正犯之客體錯誤)
(16上1949號判例)、(24上1262號判例)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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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80944
等價客體錯誤,不阻卻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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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13392
本題考點在於參與體系之實行人出現錯誤時,參與人應如何論罪之問題。
當實行人發生客體錯誤時,共犯(教唆犯、幫助犯)依實務見解認為應從屬於正犯之關係,採「法定符合說」,故本題甲對A成立教唆傷害罪。
另補充,通說就共犯之情形,有認應採區分說,就「何人決定被害客體」作區分:若由實行人決定,採「具體符合說」;若由共犯決定,則採「法定符合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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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65273
回鄭浩南
B:甲是教唆,教唆有教唆的罪
C:因為A不在現場
最白話的解釋,有錯請指教,謝大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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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81864
這題有點不懂 有詳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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