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下列何一事項不須以法律直接規定之?
(A)刑罰之構成要件
(B)稅目
(C)大學生退學之要件
(D)公務人員免職之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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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97), B(655), C(3353), D(92), E(0) #2940126
統計: A(97), B(655), C(3353), D(92), E(0) #2940126
詳解 (共 10 筆)
#5535052
自治團體有自己的章程
不需以法律定之
不需以法律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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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53203
中標法第五條
左列事項應以法律定之:
左列事項應以法律定之:
一、憲法或法律有明文規定,應以法律定之者。
二、關於人民之權利、義務者。
三、關於國家各機關之組織者。
四、其他重要事項之應以法律定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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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7805
釋字563號:
大學學生退學之有關事項,八十三年一月五日修正公布之大學法未設明文。
為維持學術品質,健全學生人格發展,大學有考核學生學業與品行之權責,其依規定程序訂定有關章則 ,使成績未符一定標準或品行有重大偏差之學生予以退學處分,亦屬大學自治之範疇。
大學學生退學之有關事項,八十三年一月五日修正公布之大學法未設明文。
為維持學術品質,健全學生人格發展,大學有考核學生學業與品行之權責,其依規定程序訂定有關章則 ,使成績未符一定標準或品行有重大偏差之學生予以退學處分,亦屬大學自治之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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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95641
(C) 大學生退學之要件→得以授權命令(法規命令)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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