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下列何者「非」擔任期貨信託事業之董事長所應具備之資格:
(A)依期貨經理事業管理規則規定,取得期貨交易分析人員資格,並具專業投資機構相關工作經
驗二年以上者
(B)具資訊、科技、法律、電子商務或數位經濟等專業領域之工作經驗二年以上,成績優良者
(C)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並具專業投資機構相關工作經驗三
年以上,曾擔任副總經理或同等職務,成績優良者
(D)有事實足資證明其具備證券、期貨或金融專業知識、經營經驗及領導能力者
詳解 (共 2 筆)
未解鎖
要在金融業混過才可以當董事長要在金融業混...
未解鎖
依 《期貨交易法》及期貨信託事業相關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