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有些老師會告訴學生把准考證拿到廟裡去祈求才能考取好學校。依據皮德思(R. Peters)的理論,老師的說法不符合教育活動的哪一項規準?
(A)合程序性
(B)合自願性
(C)合認知性
(D)合工具性
統計: A(45), B(161), C(2887), D(88), E(0) #123413
詳解 (共 1 筆)
英國教育分析學家皮德思(R.Peters)認為教育有三個規準:
合價值性、合認知性、合自願性。以下則略為說明之:
(一)合價值性(Worthwhileness)
價值,有些是主觀的,不同的時代和不同的地區會有不同的價值觀,在古代人看來是有價值的,現代人看來則不一定有價值。例如我國以往受人讚頌的二十四孝的事跡,以今天的觀點而言,有些顯然不合時宜,又如以往男主外女主內的價值觀,也未必受現代人接受。在不同地區,阿拉伯沙漠地區人的價值觀和大西洋島嶼地區的人,在許多方面是明顯不同的。因此在選擇教材教法時,便有不同的價值觀,必須符合當時當地的價值觀。
當然,有些價值是人類共通的,是客觀的,為全人類所共有分享的,例如追求自由、平等、人生幸福等等。以原子或核子的知識為例,可以用來製造武器以毀滅人類,但也可用於發電以造福人類。在用於發電以造福人類時,才合價值性,才值得教學,所以教育價值性的分辨必須付很大的責任。
(二)合認知性(cognitiveness)
教材的內容,必須使學生得到廣博而又精深的知識。如果將知識大略分為自然科技、社會科學、人文藝術,和宗教神學四部份,以及整合這四部份之間的學識,因此教材必須以這四大部分的知識為基礎,才能使學習者對於人類的知識有正確的認識,和全盤瞭解。
固然各種事物都有其不同程度的知識性,如下棋、練金術、看風水等,但比起數學、化學、地理學、地質學而來,前者的認知性顯然沒有後者的學理性和性統性。教育既是精心規劃的活動和設計,便應該以後者為主,因為前者不宜列為學生的教材。
(三)合自願性(voluntariness)
教學方法須合自願性,因為即使教材方面既具價值性又具認知性,但學生根本無意願來學習,即使教材再好也是枉然白費。因此學生的興趣、意願、主動、積極是教學方法方面必須符合的規準。更重要的,教師要如何才能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意願,使學生能主動積極的學習,便是優良教法的分辨規準。.
BY分析哲學之意涵及其在教育上的啟示~施映君~ 嘉義大學國民教育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