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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03年 - 台灣金融研訓院第 13 屆進階授信人員-授信法規#22247 | 科目:進階授信法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3年 - 台灣金融研訓院第 13 屆進階授信人員-授信法規#22247

年份:103年

科目:進階授信法規

13.依票據法有關對於票據金額支付利息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本票發票人得記載對於票據金額支付利息及其利率
(B)對於匯票金額支付利息者,其利率未經載明時,定為年利六釐
(C)對於本票金額支付利息者,其利息起算日未經特約時,自票據到期日起算
(D)支票發票人於票據上記載對於票據金額支付利息及利率者,不生票據上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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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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