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有關機關辦理驗收人員之分工及其身分,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主驗人員係主持驗收程序,並決定驗收不符時的處置,其得由機關承辦採購單位之人員擔任
(B)會驗人員係會同抽查驗核廠商履約結果有無與契約規定不符,並會同決定不符時之處置,其得由為接管或使用機關人員
擔任
(C)協驗人員係協助辦理驗收有關作業,其係由為設計、監造、承辦採購單位人員或機關委託之專業人員或機構人員擔任
(D)監驗人員係為監視驗收程序之人員,其不得由主驗人員、會驗人員或協驗人員擔任
詳解 (共 4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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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承辦採購單位之人員不得為所辦採購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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