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依據臺北市身心障礙學生十二年就學安置高級中等學校相關辦法,下列何者錯誤?
(A)十二年安置入學高級中等學校之名額採外加方式辦理,由臺北市教育局核定分 配,不佔原核定各高級中等學校招生名額。
(B)參加資格為臺北市國中應屆畢業,或具同等學力之持有有效期限內身心障礙證明 之各類身心障礙學生。
(C)國中個案管理教師、導師應依學生現有能力、生涯規劃及未來能適應下一階段生 活與學習等原則,輔導學生選填志願。
(D)報名資料需包含:性向及興趣測驗、最近一學年 IEP、學業表現及其他能佐證學 習優勢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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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97), B(271), C(33), D(146), E(0) #3224106

詳解 (共 1 筆)

#6070269
臺北市113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十二年就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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