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下列有關行政裁量之敘述,何者錯誤?
(A)行政裁量係法律賦予行政機關在法律效果部分的行政彈性空間
(B)只要行政機關所選擇之法律效果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時,則不生適當與否之問題
(C)行政機關於實施行政裁量時,仍須為合義務性之裁量
(D)法院仍可對行政機關之行政裁量是否有瑕疵進行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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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6), B(4882), C(150), D(649), E(1) #167439

詳解 (共 7 筆)

#329185
即使 行政機關所選擇之法律效果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時,也有可能會有行政怠惰的情形,簡單的說,比如法規規定要罰600-3000,而行政機關一律只罰最高額,這就是選擇裁量怠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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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3662

原則不受法院審查,法院僅能審查其是否合法
裁量若有瑕疵,即屬違法(行訴法第四條第二項:逾越權限或濫用權利之行政處分,以違法論

裁量違法(瑕疵)可分三種情形:

1.裁量逾越(超越其法律授權範圍)

2.裁量濫用(不符法規授權之目的)

3.裁量怠惰(故意不行使或因疏忽誤認自己已無裁量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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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3792
裁量萎縮,並非裁量瑕疵。裁量萎縮且認知有誤,也是裁量瑕疵。除了逾越、濫用、怠惰,上述這種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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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9762

行政法院是合法性和合目的性均可以審查嗎?D選項所謂瑕疵是指違法還是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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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66921
只要行政機關所選擇之法律效果在法律規定的...
(共 37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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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9339
謝謝你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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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8876
請問有人可以說明一下這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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