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中央警察大學_警佐班第45期(第1、2、3類):刑法與刑事訴訟法#125832
年份:114年
科目:(甄試)警大◆刑法及刑事訴訟法(概要)
14.關於起訴書要求記載「犯罪事實」之說明,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目的在確定審判對象,並保障被告防禦權之行使 (B)記載若有欠缺具體,法院得逕予不受理 (C)應就特定犯罪構成要件之基本事實為具體而明確之記載,至於實行犯罪之方法、時間與地點等事項,則可省略 (D)並非起訴書之絕對必要記載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