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試題詳解

試卷:111年 - (最新版)111政府採購法之爭議處理選擇111/02/14︰1-45#106216 | 科目:升官等/薦任◆政府採購法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1年 - (最新版)111政府採購法之爭議處理選擇111/02/14︰1-45#106216

年份:111年

科目:升官等/薦任◆政府採購法

15 主管機關及直轄市、縣(市)政府為處理中央及地方機關採購之廠商申訴及機關與廠商間之履約爭議調解,分別設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置委員至多:
(A)20人。
(B)25人。
(C)30人。
(D)35人。
正確答案:登入後查看

詳解 (共 1 筆)

推薦的詳解#5367613
未解鎖
置委員七人至三十五人 其中3人為派兼(...
(共 32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4
0

私人筆記 (共 2 筆)

私人筆記#3950967
未解鎖
●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 1.置委員七人...
(共 385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0
私人筆記#4575873
未解鎖
【委員會設置對照表】—————【採購申訴...

(共 18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