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小熊遭新公司老闆留置身分證件及印章,並表示需到試用期滿後才 交還給他,經小熊要求返還後仍遭拒絕,請問小熊老闆觸犯之法律 及罰則,下列何者為非?
(A)就業服務法第 5 條第 2 項第 3 款之規定。
(B)違反求職人或員工之意思,留置其國民身分證、工作憑證或其 他證明文件。
(C)恐面臨新臺幣 6 至 30 萬之罰鍰。
(D)恐面臨新臺幣 30 萬至 150 萬之罰鍰。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尚無統計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