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第二審法院因第一審法院違背專屬管轄而廢棄原判決時,應以何種方式將該事件移送於管轄法院?
(A)函送
(B)裁定移送
(C)判決移送
(D)以上皆可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1), B(741), C(1366), D(57), E(0) #138971

詳解 (共 6 筆)

#115383
§452  第二審法院不得以第一審法院無管轄權而廢棄判決
         但違背專屬管轄而廢棄判決者  應以判決移送於管轄法院
41
4
#433184
民訴法第 452 條:
第二審法院不得以第一審法院無管轄權而廢棄原判決。但違背專屬管轄之 規定者,不在此限。
因第一審法院無管轄權廢棄原判決者,應以判決將該事件移送於管轄法 院。

15
0
#4085911
(A)函送(X)
(B)裁定移送(X)
(C)判決移送(O)
(D)以上皆可(X)

民事訴訟法 第 452 條 (廢棄原判決②將事件移送於管轄法院者)
第二審法院不得以第一審法院無管轄權而廢棄原判決。但違背專屬管轄之規定者,不在此限。

因第一審法院無管轄權而廢棄原判決者,應以判決將該事件移送於管轄法院。

民事訴訟法 第 451 條 (廢棄原判決①將事件發回原法院或自行判決)
第一審之訴訟程序有重大之瑕疵者,第二審法院得廢棄原判決,而將該事件發回原法院。但以因維持審級制度認為必要時為限。
前項情形,應予當事人陳述意見之機會,如兩造同意願由第二審法院就該事件為裁判者,應自為判決。
依第一項之規定廢棄原判決者,其第一審訴訟程序有瑕疵之部分,視為亦經廢棄。
5
0
#3707680

452 條
第二審法院不得以第一審法院無管轄權而廢棄原判決。但違背專屬管轄之規定者,不在此限。
因第一審法院無管轄權而廢棄原判決者,應以判決將該事件移送於管轄法
院。

3
0
#5256687
哪裡矛盾
(共 6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
0
#5256665

請問:有矛盾:

452 條
1.第二審法院不得第一審法院無管轄權廢棄原判決。但違背專屬管轄之規定者,不在此限。
2.

(哪個法院有權)第一審法院無管轄權廢棄原判決者,應以判決將該事件移送於管轄法院。

何解?懂了!謝謝!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