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總統為避免國家遭遇緊急危難或應付財政經濟上重大變故時,得經(甲)會議之決議發布緊急命令,但須於發布後10 日內提交(乙)追認。上述中甲、乙分別是指那一機關?
(A)立法院、司法院
(B)行政院、監察院
(C)考試院、司法院
(D)行政院、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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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85), B(145), C(14), D(10990), E(0) #526615

詳解 (共 5 筆)

#3703471

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第3項

總統為避免國家或人民遭遇緊急危難或應付財政經濟上重大變故,得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發布緊急命令,為必要之處置,不受憲法第四十三條之限制。但須於發布命令後十日內提交立法院追認,如立法院不同意時,該緊急命令立即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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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9909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民國 94 年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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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29242

總統為避免國家或人民遭遇緊急危難或應付財政經濟上重大變故,得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發布緊急命令,但須於發布命令後10日內提交立法院追認,如立法院不同意時,該緊急命令立即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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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85329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第3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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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65174

簡單來說,總統發布緊急命令需要兩個機關的參與:
發布前:要先經過「行政院」開會同意。
發布後:要在10天內送交「立法院」確認(追認),不然就會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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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1032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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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增修條文§2 Ⅲ》:  「總統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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