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針對中小混齡班之班級經營的做法,下列何者較為適宜?
(A)教師需為幼兒擬定相同的學習目標及進度,才能確保教學品質
(B)宜提供規律的生活作息,幫助幼兒覺察生活環境事物的規律性
(C)為幫助年齡較小幼兒建立團體規範,班級教學型態宜以團體活動為主
(D)幼兒遇到衝突的機會較多,教師需要扮演仲裁者的角色,才能有效處理幼兒之間的紛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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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4), B(3666), C(289), D(96), E(0) #1508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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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42132
為什麼C是錯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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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59370

(D)幼兒遇到衝突的機會較多,教師需要扮演仲裁者的角色,才能有效處理幼兒之間的紛爭

應該能有許多方式解決,其中舉例如下:

林亮吟(2004)將衝突處理策略定義為四種,分別為「問題解決」、「交涉調解」、「間接介入」、以及「權威仲裁」四種。其定義與內涵分述如下:

(一)問題解決策略

所謂的問題解決是指在教師的協助下,讓衝突雙方以面對問題的方式,坦誠溝通,然後綜合雙方的意見,獲得滿意的解決方案,以尋求問題解決或雙贏的一種解決方法。其方式包含:面對、整合、協同、傾聽溝通、公開商討、合作解決等均屬之。

(二)交涉調解策略

所謂的交涉調解是指教師以第三者身分,居中調停協商幼兒間的衝突,促使雙方都有某種程度的收穫與讓步。教師在調解衝突的過程中,需發現問題本質、傾聽卻不加以批評、建議化解歧見的方法、以及保持客觀超然的立場。其方式包含:和解、滿足對方、互惠、讓步、提醒、建議等。

(三)間接介入策略

所謂的間接介入是指教師未直接處理幼兒間的衝突,而是在幼兒告狀後,仍將處理權保留給幼兒。其方式包含:處理權下放給幼兒(例如:請幼兒自己轉達、想辦法、或傳達教師的叮嚀)、請第三者代為出面處理(例如:社交能力好的孩子、家長或同事)等兩類。

(四)權威仲裁策略

所謂的權威仲裁是指藉由幼兒對教師權威的尊重與服從,教師使用一些技巧性的策略,來處理幼兒間的衝突,壓抑使其不會繼續擴大,但卻無法消除衝突的本源。其方式包含:移開或尋求替代衝突物、隔離、權威命令等。


擷取自:https://www.nhu.edu.tw/~society/e-j/61/61_3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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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2681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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