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下列何種行為並不成立犯罪?
(A)普通傷害未遂行為
(B)重傷害未遂行為
(C)過失傷害行為
(D)背信未遂行為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380), B(68), C(291), D(1947), E(0) #309933
統計: A(2380), B(68), C(291), D(1947), E(0) #309933
詳解 (共 10 筆)
#1365975
Q:陳油亮與朱圓章二人吵架,陳油亮拿著棒子朝著朱圓章肚子打過去,不中。二人繼續吵著。回家後,朱圓章愈想愈氣,覺得陳油亮拿棒子打人,雖然沒打到,這樣可以告他嗎?
A:如果陳油亮沒有重傷害的故意,就是想要打下出氣的意思,依據刑法第二百七七七條,若打成傷,構成傷害罪,結果技術不好沒打到,就是傷害未遂,但是普通傷害罪,又不處罰未遂罪,這陳油亮還陰錯陽差,沒事。但是,如果施暴父母親,就算未成傷,還是有罪的,依刑法第二百八十一條規定施強暴於直系血親尊親屬,未成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還好,朱圓章不是陳油亮的爸爸,否則陳油亮麻煩了。
185
0
#406703
何謂背信罪?法定刑期為何?
依照刑法第342條:「為他人處理事務,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本人之利益,而為違背其任務之行為,致生損害於本人之財產或其他利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000元以下罰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那什麼叫做背信罪?依照法院實務見解:「為他人處理事務,違背誠信義務所要求的信任關係,從事違反任務的行為,而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本人之利益,才能夠成。」
簡單來說,要成立背信罪有以下要件:
一、客觀要件:
1、為他人處理事務
2、違背任務的行為
3、生損害本人或第三人利益或財產。
二、主觀要件:
1、背信故意:因為本條沒有處罰過失犯,所以要具有「故意」,才會有機會成立本罪。
2、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意圖損害本人之利益。
110
0
#1365945
下列關於過失犯之敘述,何者錯誤?
(A)過失犯之處罰,以有特別規定者為限
(B)過失犯之處罰,較故意犯為輕
(C)我國刑法就過失犯之處罰,包括未遂之情形
(D)所有之行為,非出於故意或過失者,不罰
98 年 - 98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國家安全局國家安全情報人員考試試題五等 #3912答案:C
因為只有<故意犯>有未遂,而<過失犯>沒有未遂喔!
78
3
#1186639
未遂犯罰 ---> 公務員縱放便利脫逃罪、強制性交、殺人、重傷、竊盜、詐欺、背信
不罰 ---> 普通傷害、過失傷害、(過失)毀損、偽造私(公)文書
未遂犯不罰,不成立犯罪
73
0
#1215790
普通傷害不罰未遂犯
49
0
#440552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
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一千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
金。
30
0
#1024322
重傷害的故意,要打斷對方的手,但是沒打斷
22
1
#1215481
沒有過失未遂的規定哦
16
1
#1024509
哦,原來是以主觀故意來區分,謝謝
12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