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依司法院釋字第 680 號解釋,懲治走私條例規定私運管制物品進出口逾公告數額者處以刑罰,管制物品
與數額則由行政院公告。系爭規定違反下列何種原則?
(A)授權明確性原則
(B)信賴保護原則
(C)比例原則
(D)正當程序原則
統計: A(7202), B(225), C(1083), D(920), E(0) #1328449
詳解 (共 5 筆)
釋字第680解釋文
懲治走私條例第二條第一項規定:「私運管制物品進口、出口逾公告數額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第三項規定:「第一項所稱管制物品及其數額,由行政院公告之。」其所為授權之目的、內容及範圍尚欠明確,有違授權明確性及刑罰明確性原則。
懲治走私條例第二條第一項所科處之刑罰,對人民之自由及財產權影響極為嚴重。然有關管制物品之項目及數額等犯罪構成要件內容,同條第三項則全部委由行政院公告之,既未規定為何種目的而為管制,亦未指明於公告管制物品項目及數額時應考量之因素,且授權之母法亦乏其他可據以推論相關事項之規定可稽,必須從行政院訂定公告之「管制物品項目及其數額」中,始能知悉可罰行為之內容,另縱由懲治走私條例整體觀察,亦無從預見私運何種物品達何等數額將因公告而有受處罰之可能,自屬授權不明確
4. 依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680號解釋,懲治走私條例關於「管制物品及其數額由行政院公告之。」規定,係違反下列何種原則?
(A)法律保留原則
(B)行政行為內容明確性原則
(C)刑罰明確性原則
(D)信賴保護原則
授權明確性原則類題:
Q.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關於授權明確性原則,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規範事項即便涉及剝奪人民生命或限制人民身體自由,只要授權符合具體明確之原則,立法者亦得以法律授權主管機關發布命令為補充規定
(B)授權條款所應具備之明確程度,應與所授權訂定之法規命令對人民權利之影響相稱
(C)授權條款之明確程度,毋須拘泥於法條所用之文字,而應由法律整體解釋認定,或依其整體規定所表明之關聯意義為判斷
(D)若立法機關以法律授權行政機關發布命令為補充規定時,其授權之內容、目的、範圍應具體明確,命令之內容並應符合母法授權意旨
* (A)刑罰法規關係人民生命、自由及財產權益至鉅,自應依循罪刑法定主義,以制定法律之方式為之,如法律授權主管機關發布命令為補充規定時,須自授權之法律規定中得預見其行為之可罰,方符刑罰明確性原則。
Q.法律對於人民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行為處罰之構成要件,授權以命令為補充規定時,授權之內容及範圍應具體明確,此係何原則之要求?
(A)法安定性原則
(B)授權明確性原則
(C)行政行為明確性原則
(D)信賴保護原則
Q.依司法院解釋意旨,關於授權明確性原則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立法者授權行政機關發布命令時,其授權之內容、目的、範圍應具體明確
(B)授權條款之明確程度,應與所授權訂定之法規命令對人民權利之影響相稱
(C)立法者授權主管機關發布命令為刑罰法律之補充規定時,須自授權條款中得確信其行為之可罰
(D)授權條款之明確程度,應由法律整體解釋認定,或依其整體規定所表明之關聯意義為判斷
*(C)法律授權主管機關發布命令為補充規定時,須自授權之法律規定中得預見其行為之可罰,其授權始為明確,方符刑罰明確性原則。其由授權之母法整體觀察,已足使人民預見行為有受處罰之可能,即與得預見行為可罰之意旨無違,不以確信其行為之可罰為必要。
Q.依據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443 號,役男出境處理辦法限制役男出境的相關規定,主要意旨為何?
(A)違憲,對人身自由之重大限制
(B)違憲,未得法律具體明確授權限制遷徙自由
(C)合憲,符合法律保留原則
(D)合憲,符合授權明確性原則
*限制役男出境係對人民居住遷徙自由之重大限制,兵役法及兵役法施行法均未設規定,亦未明確授權以命令定之。行政院發布之徵兵規則,委由內政部訂定役男出境處理辦法,欠缺法律授權之依據,該辦法第八條規定限制事由,與前開憲法意旨不符,應自本解釋公布日起至遲於屆滿六個月時,失其效力。
用分析的來解題
「懲治走私條例規定私運管制物品進出口逾公告數額者處以刑罰,管制物品與數額則由行政院公告。」
懲治走私條例條例雖然授權行政院對管制什麼、管制數量做出公告,但是行政院想規定何者為管制物品就能規定,想公布多少管制數額就公布,連公布一包衛生紙都算管制物品,顯然很弔詭,應該要用法律做出原則性的規定,剩下細節技術性的規定再給主管機關做法規命令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