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依致癌物質之分類,亞硝胺(nitrosamine)是屬於:
(A)一級致癌物
(B)二級致癌物
(C)致癌促進劑
(D)致突變物
統計: A(993), B(298), C(114), D(23), E(0) #2632693
詳解 (共 5 筆)
一級致癌物(primary carcinogen):試驗物質或其代謝物
作用於標的細胞的遺傳因子(DNA)而使其發生癌化的現
象。例:多環芳香烴(PAH)的 苯荓芘(benzopyrene)、萘
胺、亞硝胺、烷基化劑(alkylation agent)、奶油黃。
二級致癌物(secondary carcinogen):試驗物質的作用使
生物體某器官或組織形成容易癌化的條件;或有些致癌
物質可使生物體內分泌環境呈現不規則狀態。細胞經
此類物質作用後,其致癌比例相對提高;抑制免疫作
用的物質屬於此類。例: 硫脲(thiourea)、檳榔(荖花)。
癌症促進劑(cancer promoter):試驗物質得使已癌化之
細胞加速癌化之現象稱之。若無癌細胞時,癌症促進
劑的存在並不致癌 。例:單氯丙二醇、巴豆油。
按照世界衛生組織旗下的國際癌症研究所(International Agency for Research on Cancer,以下簡稱 IARC)的分類,致癌物(致癌因子)共有五個級別,詳情如下:
- 第一級(Group 1):流行病學證據充分,確定為致癌因子,如菸草(吸或嚼)、檳榔、石綿、戴奧辛、芥子氣、γ射線、黃麴毒素等。
- 第二級 A 類(Group 2A):流行病學證據不足,但動物實驗證據充分,極有可能為致癌因子,如甲醛、紫外線、太陽燈、多氯聯苯、柴油引擎廢氣、高溫油炸釋出的物質等。
- 第二級 B 類(Group 2B):流行病學證據有限,且動物實驗證據不足,可能為致癌因子,如電焊煙霧、汽油引擎廢氣、極低頻電磁場等。
- 第三級(Group 3):流行病學和動物實驗證據皆不足,無法歸類為致癌因子,如甲苯、咖啡因、氨比西林、食用色素等。
- 第四級(Group 4):人類與動物皆欠缺致癌性根據,或流行病學證據不足,極有可能為非致癌因子,如己內醯胺,為一種合成尼龍塑料的中間原料 。
謝謝B3的資料!這邊把B3的資訊精簡成表格
致癌機制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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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級致癌物(primary carcinogen) |
試驗物質或其代謝物作用於標的細胞的遺傳因子(DNA)而使其發生癌化的現象。 例:多環芳香烴(PAH)的苯荓芘(benzopyrene)、萘胺、亞硝胺、烷基化劑(alkylation agent)、奶油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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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致癌物(secondary carcinogen) |
試驗物質的作用使生物體某器官或組織形成容易癌化的條件;或有些致癌物質可使生物體內分泌環境呈現不規則狀態。 例:硫脲(thiourea)、檳榔(荖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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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症促進劑(cancer promoter) |
試驗物質得使已癌化之細胞加速癌化之現象稱之。若無癌細胞時,癌症促進劑的存在並不致癌。 例:單氯丙二醇、巴豆油。 |
按照世界衛生組織旗下的國際癌症研究所(International Agency for Research on Cancer,IARC)的分類,致癌物(致癌因子)共有五個級別,詳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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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級 (Group 1) |
流行病學證據充分,確定為致癌因子,如菸草(吸或嚼)、檳榔、石綿、戴奧辛、芥子氣、γ射線、黃麴毒素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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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級 A 類 (Group 2A) |
流行病學證據不足,但動物實驗證據充分,極有可能為致癌因子,如甲醛、紫外線、太陽燈、多氯聯苯、柴油引擎廢氣、高溫油炸釋出的物質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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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級 B 類 (Group 2B) |
流行病學證據有限,且動物實驗證據不足,可能為致癌因子,如電焊煙霧、汽油引擎廢氣、極低頻電磁場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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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級 (Group 3) |
流行病學和動物實驗證據皆不足,無法歸類為致癌因子,如甲苯、咖啡因、氨比西林、食用色素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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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級 (Group 4) |
人類與動物皆欠缺致癌性根據,或流行病學證據不足,極有可能為非致癌因子,如己內醯胺,為一種合成尼龍塑料的中間原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