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關於行政指導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行政指導之方法為輔導、協助、勸告、建議或其他不具法律上強制力之方法
(B)行政指導係行政機關在其職權或所掌事務範圍內,所為代替行政處分之行政行為
(C)行政機關為行政指導時,若遇相對人明確拒絕指導時,行政機關應即停止,並不得據此對相對人為不利之處置
(D)行政指導應明示指導之目的、內容及負責指導者等事項,該明示得以書面、言詞或其他方法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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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5), B(4497), C(93), D(208), E(0) #33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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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4053
第 165 條 本法所稱行政指導,謂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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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9255

B是行政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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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9100
代替行政處分 → AP"§ 136 和解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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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59219

行政程序法第136條

行政機關對於行政處分所依據之事實或法律關係,經依職權調查仍不能確定者,為有效達成行政目的,並解決爭執,得與人民和解,締結行政契約,以代替行政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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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8978

B哪裡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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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4819258
未解鎖
16.關於行政指導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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