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03年 - 103-1 股務人員專業能力測驗試題 :股務作業法規#124754
年份:103年
科目:證照◆股務作業法規
16. 上市上櫃公司自辦股務者,其持股達一定條件之股東,對公司辦理股東會事務有損害股東權益之虞時,得 向金管會指定之機構申請由代辦股務機構辦理當次股東會事務。該一定條件為何? (A)繼續六個月以上,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 (B)繼續六個月以上,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三以上 (C)繼續一年以上,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 (D)繼續一年以上,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三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