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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甄◆資賦優異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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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年 - 95北縣國小資優#4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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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95年 - 95北縣國小資優#4676 |
科目:
教甄◆資賦優異組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95年 - 95北縣國小資優#4676
年份:
95年
科目:
教甄◆資賦優異組
16. 特殊教育法明訂資賦優異學生修業年限及課程教學保持彈性,其措施是
(A)可以降低入學年齡,但不得縮短修業年限
(B)得降低入學年齡與修業年限
(C)不得降低入學年齡,但得縮短修業年限
(D)部分採限制不得以同等學力參加高一級學校入學考試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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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年餘老師
B1 · 2025/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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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解鎖
法規名稱: 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
(共 567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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