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關於國小六年級身心障礙學生升國中的轉銜做法,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轉銜會議應由國中端召開
(B)轉銜輔導及服務內容應載明於 IEP 中
(C)國小端召開的 IEP 會議即視同轉銜會議
(D)以上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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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5), B(649), C(12), D(68), E(0) #2241623

詳解 (共 1 筆)

#3878355

(A)轉銜會議由國小端召開

(C)轉銜會議是轉銜會議,與IEP會議不同



(B)正確


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 

本法第二十八條所稱個別化教育計畫,指運用團隊合作方式,針對身心障
礙學生個別特性所訂定之特殊教育及相關服務計畫;其內容包括下列事項

一、學生能力現況、家庭狀況及需求評估。
二、學生所需特殊教育、相關服務及支持策略。
三、學年與學期教育目標、達成學期教育目標之評量方式、日期及標準。
四、具情緒與行為問題學生所需之行為功能介入方案及行政支援。
 五、學生之轉銜輔導及服務內容。
前項第五款所定轉銜輔導及服務,包括升學輔導、生活、就業、心理輔導
、福利服務及其他相關專業服務等項目。
參與訂定個別化教育計畫之人員,應包括學校行政人員、特殊教育及相關
教師、學生家長;必要時,得邀請相關專業人員及學生本人參與,學生家
長亦得邀請相關人員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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