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下列對「行政法人」特性之敘述,何者錯誤?
(A)以董(理)事會為原則,例外可採首長制
(B)進用之人員應具公務人員身分,相關權益均依公務人員相關法令辦理
(C)可依其組織特性及需要,採取彈性的人事進用與管理機制
(D)需要有績效評估的評鑑機制,以強化經營的成本與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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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68), B(1047), C(45), D(82), E(0) #3427946
統計: A(168), B(1047), C(45), D(82), E(0) #3427946
詳解 (共 3 筆)
#6404057
本法所稱行政法人,指國家及地方自治團體以外,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為執行特定公共事務,依法律設立之公法人。
前項特定公共事務須符合下列規定:
一、具有專業需求或須強化成本效益及經營效能者。
二、不適合由政府機關推動,亦不宜交由民間辦理者。
三、所涉公權力行使程度較低者。
1、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
2、國家資通安全研究院
3、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
4、文化內容策進院
5、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
6、國家表演藝術中心
7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
8、國家運動訓練中心
1、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
2、國家資通安全研究院
3、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
4、文化內容策進院
5、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
6、國家表演藝術中心
7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
8、國家運動訓練中心
行政法人指國家和地方自治團體以外,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為執行特定公共事務,依法所設立的公法人。 行政法人可以行使公權力,同時又具有較強獨立性與彈性,如有人事與財務自主性,擺脫傳統政府行政機關受人事、會計法令束縛的限制;雖然有彈性但也必須強化自己的成本效益與經濟效能,並接受國會、監督機關等的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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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04594
行政法人法
第 20 條
行政法人進用之人員,依其人事管理規章辦理,不具公務人員身分,其權利義務關係,應於契約中明定。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A001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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