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交通事業郵政升資考試_佐級晉員級_業務類—郵政:民法概要#133206
年份:114年
科目:公職◆民法概要
17 有關民法就消滅時效之相關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請求權人甲向鄉鎮市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不會使請求權之消滅時效中斷
(B)乙經營手工西裝店,顧客訂製西裝一套並約定報酬為新臺幣 5 萬元,此報酬請求權之消滅時效 為2年
(C)債務人丙一時不察,對時效完成後之請求權仍為給付,可於事後請求債權人返還其給付
(D)丁以出租小客車為業,某日顧客租用小客車環島,積欠租金新臺幣 2 萬元,此租金請求權時效 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