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之意旨,有關服兵役義務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女子無服兵役之義務,係基於兵役法之規定
(B)有關人民服兵役義務,憲法並無具體規定服兵役之方式與內容,故立法者得就此為規定
(C)後備軍人無故不依規定申報住居所,以刑罰相繩,違反比例原則
(D)限制役男出境須以法律或法律授權之命令定之,始符合法律保留之要求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850), B(445), C(2429), D(479), E(0) #2065247

詳解 (共 6 筆)

#3941736

5eb56250e4b83.jpg

98
0
#3589973

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J517

乃係因後備軍人違反申報義務已產生妨害召集之結果,嚴重影響國家安全,其以意圖避免召集論罪,仍屬立法機關自由形成之權限,與憲法第二十三條之規定亦無牴觸。


J443

行政院發布之徵兵規則,委由內政部訂定役男出境處理辦法欠缺法律授權之依據,該辦法第八條規定限制事由,與前開憲法意旨不符,應自本解釋公布日起至遲於屆滿六個月時,失其效力。


47
1
#3840427
無故不依規定申報者,即處以刑事罰,係為確...
(共 89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5
0
#3578653
(C)後備軍人無故不依規定申報住居所,以...
(共 1109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1
0
#4724668
C 後備軍人居住處所遷移,無故不依規定申...
(共 62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1
0
#5998332
中華民國憲法 第7條 中華民國人民,無分...
(共 658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