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依據人民團體法規定,民眾欲向主管機關申請設立非營利組織,並擔任發起人,其年齡須滿幾歲?
(A)三十歲
(B)二十五歲
(C)二十歲
(D)十八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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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3), B(28), C(227), D(21), E(0) #1534938
統計: A(33), B(28), C(227), D(21), E(0) #1534938
詳解 (共 3 筆)
#1654834
第 8 條
人民團體之組織,應由發起人檢具申請書、章程草案及發起人名冊,向主
管機關申請許可。
前項發起人須年滿二十歲,並應有三十人以上,且無下列情事為限:
一、因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者。但受
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二、受保安處分或感訓處分之裁判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者。
三、受破產之宣告,尚未復權者。
四、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
第一項申請書格式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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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8529
社會團體許可立案作業規定
二、發起人 (以團體為發起人者,其代表) 須年滿二十歲,並應有三十人以上,且無人民團體法第八條第二項所定消極資格者。
發起人應於發起人名冊親自簽名或蓋章,並具結無前項消極資格情事,自負法律責任。
資料來源:內政部http://glrs.moi.gov.tw/LawContentDetails.aspx?id=FL002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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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07612
這題現在是18歲了
人民團體法 第 8 條
人民團體之組織,應由發起人檢具申請書、章程草案及發起人名冊,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
前項發起人須為成年,並應有三十人以上,且無下列情事為限:
最新修法滿18就是成年。
最新修法滿18就是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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