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九條,警察依事實足認集會遊行或其他公共 活動參與者之行為,對公共安全或秩序有危害之虞時,於該活動 期間,得予攝影、錄音或以其他科技工具,蒐集參與者現場活動 資料。資料蒐集無法避免涉及第三人者,該如何處理?
(A)不得及於第三人
(B)得及於第三人
(C)得及於第三人惟須經第三人同意
(D)得及於第三人惟須將第三人部分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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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10), B(3229), C(124), D(85), E(0) #313082

詳解 (共 2 筆)

#5639242
首先1.警察依事實足認已經有足夠事實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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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97260
有白話文可以解釋嗎 看不太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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